活動策劃:尤其是新聞批評
2018-01-13 11:14:17
隨風潛入夜,潤物細無聲。電力新聞宣傳既需要重拳出擊,更需要平時點點滴滴的宣傳引導。對于電是商品觀念,電力設施保護人人有責的觀念,電力優質服務觀念,電力安全生產的觀念等等,都應該在我們平時具體的新聞報道中得到體現。
受傳統的企業新聞宣傳思想、宣傳模式的影響,當前電力新聞宣傳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,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并制定出解決問題的對策。一、克服內熱外冷宣傳傾向,正確處理企業宣傳與地方宣傳的關系
1、保持電力新聞宣傳常態要防止一哄而上,輿論傾斜。客觀事物是相互聯系而存在,相互制約而發展的。電力改革發展過程中,成績和問題往往相伴而生,許多做法往往是利弊兼有,只講電力改革的有利因素,不講面臨的困難、存在的問題和付出的代價,就會使人認為改革容易,產生過高的期望值;反之只講困難和問題,過于強調各種消極現象,就會讓人認不清本質和主流,動搖改革的信心。特別對一些典型經驗、典型人物的宣傳,更要注意把握尺度,有時過量或夸大的宣傳會給人造成錯覺,產生逆反心理。電力新聞宣傳報道要實事求是,客觀全面反映電力改革發展方方面面,才能贏得廣大電力職工及社會公眾的理解和認同。
3、保持新聞宣傳常態要突出新聞宣傳重點。電力改革發展每一個時期都有這個時期的重點,強化對電力重點工作的宣傳,恰恰是保持常態新聞宣傳的題中應有之義。突出重點宣傳,不僅僅是在數量的增加,更應當在質量上提高新聞宣傳效果。因此電力新聞工作者要圍繞企業重點工作,注重發現問題,研究問題,在深度上多下功夫,為企業決策者提供更多的參考信息。
四、克服花大錢買宣傳的傾向,正確處理適度資助與互利互惠關系
傳播學研究早已證明,對人們所關注的事件,信息發布越不充分,各種小道消息和無端猜測就越是會滿天飛。毫無疑問,我們工作中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,這些問題有些是我們自身的原因,有些是我們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,對于新聞媒體監督,對于公眾向新聞媒體關于電力的投訴,我們要及時核準事實,找出原因,分清責任,不是我們的原因要向媒體解釋清楚,是我們的原因要及時加以整改或提出整改意見,并向媒體反饋。當前我們有些電力企業領導和部門害怕與記者、與媒體打交道,對記者的正當采訪推三阻四,不愿意提供新聞線索甚至回避;對記者掌握的新聞事實不愿意主動核實或解釋,對媒體的負面報道視而不見或拒絕媒體的正確批評。這些做法極易導致電力企業與新聞媒體、社會讀者之間的信息隔閡,影響電力企業形象甚至造成不安定局面。
近年來省電力公司在加大社會資助力度同時,也進一步加強對社會宣傳投資,資助管理。一是對社會宣傳投資、資助項目的審定要遵循三個原則。必要性原則,即投資要直接服務于企業階段性工作重點或長遠發展目標;約束力原則,即投資項目要以直接上級文件或上級領導批函為依據(含費用要求);效益原則,即投資項目應由對口部門評估其效益及影響力,提出辦理意見或建議。二是實施歸口管理,避免多頭資助。省電力公司努力幫助基層單位減輕社會性資助、攤派負擔,原則上不得向基層批轉、下達社會活動的資助任務。除政府統一部署的賑災活動外,省公司與所屬基層單位原則上不對同一項目同時給予資助;省公司系統各單位原則上不對同一項目進行多頭資助
然而,隨著社會公眾對電力依賴性越來越強,電力與尋常百姓家的聯系也越來越緊密,電力已經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之一。要使電力新聞更多更好滿足社會讀者需要,就應做到:
3、著力建立有效的快速反應機制。
1、要正確對待新聞采訪,尤其是新聞批評。
二、克服消極被動應付傾向,正確處理正面宣傳與輿論監督的關系
在主動接受新聞媒體監督同時,要加大正面宣傳力度。目前我們有的單位長期處在公眾或媒體的“討伐”下,總忙于向媒體或公眾解釋,聲明,卻不善于主動引導輿論,從而影響社會對電力企業的評價、看法。其實主動地向新聞媒體反映湖北電力發展中遇到的新問題、新情況、新矛盾,邀請媒體共同做一些電力宣傳策劃,不僅對電力企業改進自身工作有積極作用,而且通過恰當地引導社會輿論,可以引起政府、市民和全社會對電力企業的關注和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