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婦女節,活動策劃
唐代,人們要在“七夕”乞巧節這天祭拜織女,希望她把紡織的技巧傳給家中的女人。女人們則走親訪友,交流織藝,連平時被禁錮在繡樓里的大家閨秀,這天也可以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涉足田園,游覽市井。宋代和明代的“七夕”這天,婦女的待遇更高:女人要穿紅戴花,活動策劃,用五彩綾線結成櫻桃、桑椹、角黍、葫蘆等形狀穿線佩身,家中還要備足美食供女人享用。明代《帝京午目》中說:“七夕女兒節,角黍展榴裙。”《帝京物略》中也有“七夕,父母家必迎女食花糕,亦曰女兒節。”的記載。
至清代,“婦女節”又從“七夕”發展成端午的“女兒節”。這天,不僅女人要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,享受平時想都不敢想的“游藝”、“聚餐”、“休假”等特權,連遠嫁的女子也可以在這幾天回娘家看望雙親,共享天倫。在少數民族中,古時的“婦女節”習俗更是多得數不勝數,如苗族姐妹節、怒族仙女節、侗族姑娘節、壯族婭拜節、藏族女兒節等,都是中華女性盡展美麗和聰明才智的時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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