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說“新聞因人而生動”,媒體管理最終還是由具體的人來實現的,對于企業來說,高管常常會在各種場合與媒體接觸,成為企業的代言人。雖然我們知道機智、誠懇、生動、幽默,是企業高管面對媒體的基本素質,但這方面也有一些技巧。
一、以誠相待,任何時候都不可向記者撒謊
如果你不知具體情況是怎樣的,就說不知道,并補充說你一旦得到結果,立即會第一時間轉告記者。如果企業的事情干砸了,千萬不可像央視《新聞調查》曝光的那些人一樣對著鏡頭撒謊,而要實事求是地承認過錯。記住,媒體的職責就是探明真相,任何謊言終究會被揭穿。如果你覺得回答某些細節很別扭,可改為重點闡述你最想回答的問題,并盡可能地強調與企業成就和業績有關的信息。此外還要確認,記者是不是從內心同意并理解你的觀點。這一點很重要。
二、與重要、主流媒體人交朋友
交上了優秀的主流的媒體朋友,企業將長期受用不盡。重要的媒體人就是那些不僅在本單位掌控媒體資源,其權威和影響力還可輻射到其他媒體的人。關鍵時刻他會呢“見義勇為”,或替你打抱不平。如央視或新華社此類媒體的朋友。
三、別與媒體過不去
新聞也是需要參與競爭的,新聞瞬息萬變,媒體報道失誤從來都是可以理解的。不要意氣用事地起訴媒體,除非有證據證明,媒體從競爭對手那里受賄并是故意加惡意的誹謗。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,受到媒體質疑和公眾監督是應該和必須的,上法庭起訴媒體只能是“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”,(文章來自活動策劃公司、上海公關公司),會被公眾看成是站到了輿論監督的對立面,反而會使該上市公司股價大跌。很多企業因這一點而導致撿了西瓜丟了芝麻。
媒體報道失誤會使媒體本身最有力量的武器“公信力”受到損傷,這本身就已經是對媒體的“懲罰”了。所以,當出現媒體報道錯誤時,企業可以首先在公司主頁發布澄清的聲明。聲明中不要有指責媒體監督的負面詞語,所有論述都要站得住腳,不得有任何造假。這樣其他媒體看到澄清的聲明后,自然會來了解進一步的情況,跟進報道。當然,企業也可以主動請另一家同等權威的媒體刊登沒有失誤內容的報道。總之,要盡快讓負面影響平息,并嘗試讓壞事變好事,借機傳播企業的成績和理念。
四、大報、小報記者一律同等對待
互聯網打破了大報以及其他傳統媒體的霸主地位,有很多致命的新聞首先是從地方小報記者那里發出來,經過網絡的迅速傳播,成為大報或央視、新華社等媒體的深入報道的素材。此外,記者人才已經市場化,記者的流動性在加快,誰說優秀的小報記者哪一天不會變成強勢媒體的名記者呢?這一點尤其是認清媒體行業的人才形勢。
五、謹防自己的話被斷章取義
即使被媒體“逮到”,也不重復記者的負面信息。比如,“是的,我們上個月虧損了300萬,主要是新產品的設計有問題。”如此,第二天報紙標題就會是“XX公司CEO承認新產品設計失敗導致虧損300萬”。如果對媒體不信任、擔心企業信息被斷章取義,也可考慮在企業網站率先發布接受媒體訪問的原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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